海棠书屋 > 都市小说 > 再世种田之农家大亨 > 第三章
    贾大树坐在树底下支楞着耳朵,结果左等右等王氏也不吐口。首发

    村长跟着也有些个纳闷儿。

    王氏一咬牙:“对不住,贾兄弟,今年这猪不卖了。”

    王氏一开口,贾大树还一脸喜色地要去开猪圈,等听清楚了王氏说的是什么,他跨出去的脚顿在那里,本来眉开眼笑的脸一下子就拉了下来:

    “你家的野小子知道点儿啥,生瓜蛋子嫩着呢,卖不卖猪老婶子你自己还拿不出个主意”

    “不卖了。”王氏又打了打围腰上根本没有的灰,开口道:“贾兄弟别跟小孩子治气,他个孩子拿不了主意。我这猪今年不卖了。”

    王氏声音不大,但口气里是那种铁了心定了意的果断。

    “那行,老贾就当白来一回,这猪老婶子你自己个想办法卖去吧。”贾大树地说完,连鸡蛋茶也顾不得喝,就气乎乎地走了。

    “糊涂啊,娃得有个前程唉”老村长见贾大树走了,冲着王氏一叹气,也背着手慢慢踱出院儿了。

    见两人都走了,王氏没了刚才的坚强。她心底也在发愁。孩儿的话说得没错,这猪要是再养两个月肯定能肥几十斤。镇上离得远是不错,不就十里路,咬咬牙她也能拉着车过去。可这一大家子小不点,她实在抽不开身。

    唉,大不了到时候她把小子们带猪一起拉去镇子上。

    但愿这猪能长肥

    满囤儿看出了王氏的心事,“娘,你小三子不是从前的傻小子啦,天塌下来小子给你。”王冬至一个猛子扎进河里,等冒了头出水才跟他哥央告。

    “玩一会儿就上来,咱们还得去趟地里。”

    “大晌午的去地干嘛”

    当然是派他小弟弟带路了。他虽然披着王满囤的壳子,但却是个连他家地朝哪个方向都不知道的外人。当然他是不能跟人解释的。

    12岁的王冬至,小名儿叫冬冬,排行老四,已经是个半大小子了,有些事儿不能跟他说得太细。

    “去看看有没有野兔子。”

    “走,咱们现在就去逮兔子。”冬冬也是馋肉,一听说“兔子”二字,激动得连下河玩水都顾不上了。

    “听哥的话不”

    “听哥你让我往东绝不往西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就再河边儿多呆会儿,让我先静静。”

    冬冬麻溜地又潜回河里边儿去了。

    王满囤躺在树荫底下,努力把上辈子他老爹讲过的老家的事儿细细回想了一通。

    照这么算起来,他穿过来时,王家老大已经结婚,分家出去单独过了。

    从今天来抓猪的客人嘴里,他也得知老二的去向。老二在镇子里上中学。

    这中学可真够花钱的,一年三百斤粮食的学费,还不如把粮食省下来让他给老二讲课。当然,这也只是他心里的牢骚话。

    他今天中午本打算跟王氏讲清楚自己不打算上学。

    不过,眼下王氏铁了心要把猪养肥送外面去,给他攒学费,这件事他只能选按下不提,等时机对了再慢慢劝说。

    但猪可不是这么容易养肥的。照现在的情况看,也不过是多喂几把猪草罢了,也许能多长个二十来斤,可二十来斤哪够什么用。

    算算时间,这段日子还碰巧是他大伯给牛撞断腿的节骨眼儿,看病养伤还需要一大笔钱。

    把猪喂肥了是能换笔钱,但他们哪儿来的粮食去喂猪,连家里的小子们都吃得不好。

    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。王氏一个人拉扯着五个孩子,下田劳作,喂猪喂鸡,烧火做饭,洗衣缝补这些事儿件件都磨人性子,耗人体力,眼下又没个帮衬。

    只是她不想着让三儿子来分但家务,反而打算着把他也一同送出去读书。

    把他也送出去读书,难道让12岁的冬冬来给她排忧解难

    唉,难怪王氏才四十来岁就已经给生活压弯了腰。

    所以这田更应该由他来种,而且,他还要想办法让日子迅速滋润起来。土豆饭吃一天两天算是尝个新鲜,但经过了一个月的末世饥荒,他恨不能今天晚上就把花猪杀上一头解解馋。

    从某种意义上,他跟他的小兄弟们是一个阵营的。

    嗯好像有哪里不对。

    满囤又在脑子里重新回忆了一遍他这一世的兄弟们。

    除了没见着的大哥二哥,跟他在桌子上吃饭的一共有四个小子。而他老爹王冬喜,做为真正的王家老么,不见了。

    王氏已经守寡,从来也没听说过有再改嫁。那为什么现在王家只有七个葫芦娃,做为“小八”的他老爹王冬喜不见了

    难道这是受他重生的连累为什么他所知道的事情出现了差错

    还有别的什么地方有被影响满囤皱着眉头努力回想。

    小四看着他哥一脸苦大仇深的表情,又自动跳回河里自己个儿玩去了。

    满囤想了半个小时,得出的结论是:目前除了王家的孩子少了一个,没有别的影响。

    今后事情如何发展,完全摸不着方向。只当这个世界的其它方面不受影响吧。

    然后,他终于能抽出时间来思考他的个人问题。

    重生之后,他的手心里有了一个不能见人的秘密。

    一个让他心神不宁的异状。

    一个金灿灿的“易”字在他的手心上闪闪发光。

    而且,这个掌心金字里还另藏妖孽。

    熟悉的字体让他一阵胆战心惊,他可没忘了上一世,也就是昨天上午,是一块纯金打造的招牌把他砸死的。而这个“易”字,左看右看都是那个害人招牌的缩小版。

    这么个发光字刻在手心上,害得他连胳膊都不敢伸出来,生怕被人当妖怪给抓起来。

    好在刚才跟他弟弟面前晃了一晃,才知道这个金字除了他自己,别人都看不见。

    别人都看不见当然是好事。不然带着这么个标志,不管他重生到哪个世界都得时刻准备着继续投胎。

    这个金字可不只会发光,它还连结着一个独立空间。

    视线无法穿透手掌,脑海中却清楚地浮现出随手空间里的景象:

    空间里没有明显的界限,具体大小无法估算,眼前能看到的中心地带有一间房那么宽敞,还是自带舞台烟雾效果的那种,不过用的不是干冰,而是说不出名字的青灰色烟气。

    不过再怎么盯着看也没有用,里面空空荡荡,拿不出一样可食之物,也找不见一丁点细铜碎钿,当然更不可能让人进去生活,空间里面甚至没有一滴水。

    眼下,他要怎么利用这个空间给这一家八口谋些福利,添些肉菜呢

    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