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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36章 千里眼技能

    俯瞰着修祁山下被毛头小子活捉的蟾蜍,小麻雀嘴边勾着笑,邪魅至极。

    拥有调用时空魔镜的蟾蜍王如今败在了他的手下,这只小麻雀昂着头,又飞高了两百尺,它深吸一口气,神清气爽。

    “平常的小麻雀怎么可能飞这么高呢,我一定是凤凰,日后,我要皇上做膳食给我吃,我要景妃洗马桶哈哈哈哈,我还在成长哦,虽然现在丑了点,日后我一定五颜六色的。”

    它舞动着翅膀,浑身轻盈,高低自如,意识中,这并非第一次高空翱翔,此番场景,记忆犹新,他脑海中浮现出五颜六色的火光,又霎那间不见了。

    它目眩神晕,心口那泉眼一般的能量团不断凝聚,灵力从心口沿着血管朝着身体的其他部位均匀分散,翅膀更有力,速度更快,高低和转向控制得更好,但他仍然是灰突突的麻雀。

    看看这周身的羽毛,内心不住期盼着:“快变色啊!”

    西南境地是养父李括曾经被皇上派往的地域,他心口一阵哽咽,使得灵力输送得不太顺畅,周身一抽搐,就下降了十尺高,他恍惚觉得这厚厚的肉眼无法透视的云层,已经不能阻止他探知世间的一切了。

    如果没记错,天阶书架中记载过了上古神兽具备的异术之中便有千里眼。

    这双眼睛主动拨开云雾,登时,他望着城西热闹得很,聚精会神看下去,竟然是金欢喜在集市上卖臭豆腐,几位地痞流氓掀了她的摊子,踩破了她的手指,甚至还要拉她去做烟花女子,说是充当保护费,李修二话不说就飞了下去,叼起这地头蛇,原地360°乱甩,这人从未见过如此大力的鸟儿,慌张喊着:“妖怪!”,便离开了。

    “谢谢大侠相救。”金欢喜拱手跪拜小麻雀,但他并不能挑明身份,一只鸟会讲话定会让全城的百姓记住这只妖怪。

    李修一登脚,呼着翅膀若有所思地飞走了,并在起飞之前,丢了几锭银子放在了金欢喜的钱袋中。

    “金欢喜,我终于可以保护你了,以后,我还要保护你!”

    金欢喜见着鸟儿远去了,才好好咂摸凭空而来的好运,她决定供奉这只鸟为幸运之鸟,并在街头找了位画师,绘制一幅大鹏展翅图,叠好放在胸口,回到家中供奉起来。

    虽然她刚才所见的那只鸟,不过只有点点大,看起来也只不过是麻雀,但在她心中,它应该是大鹏。

    李修意识到自己浑身充满了异能,不仅是千里眼,更是大力士,它仅用一只小小的喙,分分钟就将两百斤的大汉打得落花流水,甚至,他甚至可以变戏法,变出银子。

    这简直就是逆天!李修兴奋至极,以至于他还未往西南飞,就已经在城内行侠仗义,救了不少被欺凌的百姓。

    至此,皇城外,大鹏成神了。

    大鹏一日同风起,扶摇直上九万里。

    他忙了一整天,因为无法化成人形,他只能靠飞,累的时候就停在房前屋后看百姓们唠家常。原来大夏国民风如此之差,官僚气息浓厚,百姓生活得水深火热,甚至有百姓建了社团,准备揭竿而起,以抗议大夏国皇上贪图享乐,不理政务的颓废作风。

    在深宫之时,李修认为皇上是天下至尊,皇上的所有都是对的,但自从皇上并未明确交代李括之死时,李修就已经对他有些失望,但如今看来,也不是他一个人对这位天子不满。

    他在一个富贵人家看了一场日落,夜里,他不准备启程,因为这是他第一次飞,更何况他起起落落有些头晕目眩。

    夏日的夜晚知了不停闹着,李修现在对虫子有一种莫名的食欲,于是他在这地界四处啄着,待这附近的知了都吃光了,他又飞到了别处。

    李修的飞行时速极高,飞着飞着便到了灵鹤门的地界,山脚下,依然是第一次见到灵鹤门时的那片青青草地,如今长得更高了,但物是人非,李修如今只是一只鸟儿,甚至他不能和任何曾经认识的人相认。

    一只鸟的行为比一个大活人的行为更不易察觉,他决定好好地利用这一点,他起飞盘旋,趁着灵鹤门的值守人员打瞌睡,才潜入其中,奈何他无法变成别的,如果能变成一只小蚂蚁该有多好。

    灵鹤门依然萧条不堪,破败又充满回音的山洞之中,烛光点点,昏黄之中,他看到了熟悉的面孔,他喊道:“长宁!”

    “什么声音?”

    这一身蓝绸的修道之人警觉地朝着李修的方向看了看,耳朵微微动了一下,却没看到什么。

    小麻雀屏住呼吸,甚至控制了每一根羽毛的浮动,静静等着,此时,他庆幸是灰溜溜的麻雀,与山石峭壁的颜色相仿,如果是一只耀眼的凤凰,恐怕早就被寻到,而他白天的体力见着对抗凡人毫无问题,但面对这数百只仙鹤阵,他还没有十足的把握。

    持刀放血的汉子停下来,搜寻了半晌,没找到什么,这蓝绸之人想了想道:“可能是哪只仙鹤怕疼吧,大家不要怕,华神医医术高明,各位仙体肯定会加速愈合。”

    李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