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酥酥的,整个人就像是部不运转的机器,僵硬在当场。
耳鬓厮磨,呼吸有些困难。
水琉哄他:“张嘴,张嘴明天给你做红烧蹄膀。”
他下意识的张嘴。
然后……就被里里外外的亲了个遍。
人有失策,马有失蹄,说的就是他,他明明只是想浅尝辄止的亲来着。
亲过之后,整个人都不对了,呼吸急促,脸也烫,浑身都不自在,空气里到处都是水琉身上那种淡淡的香味,似有似无,扰的人心跳紊乱。
室内安静的仿佛能听到心跳声。
水琉趴在他身上,笑吟吟问:“你想让我答应你什么?”
作者有话要说: 先这样。
☆、今天分手了吗?
“我想往你手机里录指纹。”
“就这事儿?”水琉惊讶了一下,特大方的拉过他的手, 直接录入了指纹, 他全程都没回神。
原来录入指纹这么简单的吗?那他干嘛让她亲?
亏大了,亏大发了。
某些事就不能开头, 有了开头,后面亲亲抱抱, 一切都发生的水到渠成, 要不是他意志坚定早被水琉给睡了。
虽然后来还是被她给睡了。
这都叫什么事儿?
正想着,水琉手机“叮”的一声,收到一条信息。
宋璟:我经纪人给我争取到了饮鸩的一个小角色, 合作愉快, 好朋友。
秦聿:“……”
这宋璟又是哪根葱?
秦聿看着名字眼熟,想了下,闹过绯闻。
宋璟和水琉传绯闻那事, 秦聿压根就没放在心上, 他相信水琉,水琉大半夜的会给一个男人开门, 肯定是因为屋里有工作人员。
现在看来,似乎还有隐情?
秦聿纠结了下,到底是没回那条信息, 转而给陈万万打了个电话。
陈万万:“喂, 您哪位?”
“你爸爸我。”
“秦聿?”陈万万看了下手机,确定是个陌生号码:“你拿谁手机给我打电话呢?”
“我女朋友的。”
不带这么秀恩爱的,陈万万虽然身边女人没断过, 却从来没有一个正经女朋友,整天被秦聿的狗粮塞嘴,直翻白眼。
“说吧,找我什么事儿?”
“宋璟是怎么回事,他怎么跟我女朋友扯上关系的?”
“你说宋璟啊,他到处蹭热度,当红女明星都被他蹭了个遍,甭担心,他的黑历史一箩筐,你女朋友看不上他。”
原来如此,秦聿这才放心。
“谢啦。”
说完,果断挂电话,陈万万看看手机,嘿了一声:“用完就丢。”
秦聿一抬头,就看到水琉弯腰贴在车窗外一眨不眨的看着他,水眸清透,睫毛纤长,扑闪扑闪的非常好看,看的秦聿心跳漏半拍。
“你给谁打电话呢?”
“陈万万。”秦聿掩饰般的咳嗽一声:“你拍完了?”
“嗯,晚上想吃什么?”
“我发现有一家不错的私房菜,行吗?”
水琉点了点头。
她已经换回了自己的衣裳,牛仔裤,白T恤搭格子衬衫,简单的运动鞋,看上去朴实无华,却因为穿着的人长得好看,而不寻常起来。
“这样穿好看,简单利落,比裙子好看。”
“……”
对直男审美不抱有任何幻想。
秦聿正和水琉吃饭呢,各路朋友纷纷发来贺电,祝贺他喜提热搜,打开微博,消息通知那里二十多万?
#爱马的秦聿#成功成为热门话题,秦聿的微博粉丝从0飞升八万。
水琉笑他:“我就说吧。”
秦聿有心理准备,倒也镇定:“流量真厉害。”
水琉随意瞥了他一眼:“话说回来,你怎么叫这么个名?”
爱马的秦聿?怎么看都很……一言难尽,不太像是秦聿这种骨子里沾染文艺气息的人取的,更像是随手一戳,不过,秦聿不是随手戳的人。
秦聿惊讶:“你都忘记了???”
水琉一愣,她该记得什么吗?她完全不记得两个人之间有什么关于马的回忆。
秦聿提醒:“爱马,爱玛。”
水琉恍然大悟。
她的英文名字叫Emma,Emma的秦聿,爱马的秦聿。
土味……情话?
说起来这个Emma,还有一个有意思的事情。
爱玛是简·奥斯汀的一部作品,后来拍摄成了英国迷你剧,秦聿当时打球把腿崴了,卧床在家,大把时间,俩人就窝在家里把这个看了。
水琉感觉一般,秦聿却喜欢。
结局爱玛跟奈特利在一起,秦聿感动的不行。